柬埔寨財經部:涉企業間特許權使用費及利息可免繳預扣稅

February 01,2026
(金邊訊)柬埔寨財經部宣布,屬於註冊納稅人之間的特許權使用費(Royalties)及利息(Interest),將無須繳納預扣稅(Withholding Tax)。
根據副總理兼財經部長翁本莫尼洛於1月31日簽發的通告,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並減輕企業現金流負擔,該部決定免除屬於自行估稅制納稅人(Self-Assessed Taxpayers)之間支付特許權使用費(Royalties)及利息(Interest)須履行利息的預扣稅義務(通常為15%)。
通告稱,上述決定也是為了簡化稅收徵管流程,消除企業間的重複徵稅風險,進而促進國內商業活動的順暢流動。
根據新規定,凡是屬於自行估稅制下的納稅企業,在向同為自行估稅制的納稅人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或利息時,將不再需要履行繳納預扣稅義務。
然而,財經部要求,作為收款方(Payee)的企業必須依據現行稅務法規,開立正規發票(Invoice),並將該筆收入如實記錄為應稅收入(Taxable Income),在年度或月度稅務申報中申報利潤稅。
它也強調,免除預扣稅並不意味著免稅。收款方仍需依法就該筆收入繳納利潤稅。若交易雙方未能提供符合規定的正規發票,付款方仍需依原規定繳納預扣稅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2023年5月生效實施的新稅收法,以及2024年9月發布的財經部第578號關於利潤稅部長令,闡明了履行繳納利潤稅義務的法規,包括免除繳納預扣稅義務須符合的特殊條件。
TOP